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得悉,为进一步做好废物分类作业,优化生活环境,近期,深圳拟定了《深圳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生活废物双分类不锈钢垃圾桶设置及办理规则(试行)》和《深圳市公共场所生活废物分类不锈钢垃圾桶设置及办理规则(试行)》。依据两项试行规则,这些场所原设置的双分类不锈钢垃圾桶将予以撤消,分类投进点应别离设置玻璃、金属、塑料、纸类和其他废物分类搜集容器。
两项试行规则均要求办理责任人应每天对搜集容器进行保洁维护,部件缺失、破损须及时更新或修理,保证容器外观与功用无缺、摆放规整、洁净卫生,分类投进点无散落废物、污水。电池、灯管等有害废物暂存一定量后,办理责任人应通知专业收运企业上门收运;玻璃、金属、塑料、纸类等可收回物暂存一定量后,办理责任人应自行售卖或通知专业收运企业上门收运。专业收运企业应提供有害废物以及玻璃、金属、塑料、纸类等可收回物免费预定收回效劳。试行规则
党政机关、驻深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安排以及校园(含幼儿园)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生活废物双分类不锈钢垃圾桶设置及办理要求,应按照《深圳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生活废物双分类不锈钢垃圾桶设置及办理规则(试行)》的规则施行。
每个单位或每栋楼宇应至少挑选1处人流较大、便于投进的场所设置分类投进点,鼓舞依据人流量和场所实践添加设置。分类投进点应别离设置电池、灯管、玻璃、金属、塑料、纸类和其他废物分类搜集容器。电池、灯管分类搜集容器可独自设置。分类搜集容器的款式正面应喷涂或张贴明晰、精确的分类标志。分类投进点应配套设置分类投进指引牌,内容与生活废物分类投进指引一致。确因场所限制无法设置指引牌的,应使用墙体、宣传栏等张贴明晰的指引内容。露天设置的分类投进点应硬底化、平坦,并设置挡雨棚。
原设置的两分类桶应予撤消,能够依据需要设置少数单一的“其他废物”搜集容器。大件废物投进点不作统一要求,可依据实践需要设置。
《深圳市公共场所生活废物双分类不锈钢垃圾桶设置及办理规则(试行)》针对市政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机场、客运站、轨道交通以及旅行、文明、医疗、体育、文娱、商业等公共场所的生活垃圾双分类不锈钢垃圾桶设置及办理提出要求。
在市政道路,挑选每个地铁站人流量最大的1个进(出)站口设置1个分类投进点,每个公交站台设置1个其他废物投进点。人流密集路段和没有地铁站、公交站台的路段可依据实践酌情添加设置。在其他公共场所,应至少挑选1处人流较大、便于投进的场所设置分类投进点,鼓舞依据人流量和场所实践添加设置。分类投进点应别离设置玻璃、金属、塑料、纸类和其他废物分类搜集容器;其他废物投进点仅设置其他废物搜集容器。分类搜集容器正面应喷涂或张贴明晰、精确的分类标志。
公共场所原设置的两分类桶应逐渐撤消,除市政道路以外的其他公共场所能够依据需要设置少数单一的“其他废物”搜集容器。